新 教 育 研 究 院
新 教 育 基 金 会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新教育分会
新研〔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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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
年度智慧校长、榜样教师、完美教室和卓越课程的通知
各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实验学校及个人:
新教育实验自1999年提出,2002年启动以来,已经走过了15年历程,取得了卓著的成果,产生了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影响。为表彰先进,调动和激励新教育共同体成员参与新教育实验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新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年度智慧校长、榜样教师、完美教室、卓越课程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五年以上扎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榜样教师(包括获提名奖),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新教育“十佳”教室(包括获提名奖),或所研发的课程被评为新教育“十大”卓越课程(包括获提名奖),或所领导的学校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或在全国新教育实验推进进程中,作出了影响全局的较大贡献。
3.在全国新教育共同体有很大影响。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须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须签名;
3.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参评表》(见附1);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写《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2);
4.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名单和提名奖名单,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
2.撰写内容具体的个人参与、推动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
3.以上叙事材料经压缩后,以邮件附件的方式于
4.纸质的《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参评表》《2016年新教育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和个人开展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请于
二、关于2016年度智慧校长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三年以上扎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所领导的学校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或优秀学校;
3.在所处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一至两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16年度智慧校长参评表》(见附3);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写《2016年度智慧校长推荐汇总表》(见附4),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16年度智慧校长名单和提名奖名单,此两份名单将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
2.撰写内容具体的个人开展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
3.上述两份材料经压缩后,以邮件附件的方式于
4.纸质的《2016年度智慧校长参评表》《2016年度智慧校长推荐汇总表》和个人开展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请于
三、关于2016年度榜样教师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三年以上扎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先进个人,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新教育“十佳”教室(包括获提名奖),或所研发的课程被评为新教育“十大”卓越课程(包括获提名奖);
3.在所处实验学校、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4.2015年已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榜样教师的,一年内如无新的突出实验成果,一般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两至三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16年度榜样教师参评表》(见附5);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写《2016年度榜样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6),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16年度榜样教师名单和提名奖名单,此两份名单将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
2.撰写内容具体的个人开展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
3.上述两份材料经压缩后,以邮件附件的方式于
4.纸质的《2016年度榜样教师参评表》《2016年度榜样教师推荐汇总表》和个人开展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请于
四、关于2016年度完美教室评选
(一)参选资格
1.必须是正式的新教育实验成员,包括挂牌的实验学校、正式参加新教育项目的实验个体,参加实验时间不少于一周年;
2.缔造完美教室成绩比较突出,并且于所在实验学校、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3.2015年已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完美教室的,一年内如无新的突出实验成果,一般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两至三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16年度完美教室参评表》(见附7);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2016年度完美教室推荐汇总表》(见附8),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16年度完美教室名单和提名奖名单,此两份名单将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
2.撰写内容具体的缔造完美教室叙事材料,须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班级价值系统,包括班名、班级标识(或班徽)、班级精神、班级愿景等;二是班级生活叙事,主要是课程叙事;
3.提供反映班级价值系统和师生生活情景的电子照片5至10幅;
4.上述三份材料经压缩后,以邮件附件的方式于
5.纸质的《2016年度完美教室参评表》《2016年度完美教室推荐汇总表》和缔造完美教室叙事材料请于
五、关于2016年度卓越课程评选
(一)参选条件
1.课程研发的主体必须是新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或实验个体;
2.课程必须具有比较明显的新教育元素,且连续实施了一年以上,形成了一定的成果形态(如专著、专题贴、班级博客等);
3.课程实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且在实验学校、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有较大影响。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三至五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皆须填写《2016年度卓越课程参评表》(见附9);实验区或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的,还须填《2016年度卓越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10),请注意排序,实验区、实验学校的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16年度卓越课程名单和提名奖名单,此两份名单将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
2.撰写内容具体的课程叙事材料;
3.提供反映课程实施情况的电子照片5至10幅;
4.上述三份材料经压缩后,B1ktg****@163.com%EF%BC%8C%E9%82%AE%E4%BB%B6%E6%A0%87%E9%A2%98%E7%BB%9F%E4%B8%80%E4%B8%BA%E2%80%9C2015">以邮件附件的方式于5月20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ktg****@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2016年度卓越课程参评材料——***实验区(或实验机构、实验学校、专家、教师个人名)”;
5.纸质的《卓越课程参评表》、《卓越课程推荐汇总表》、课程叙事材料和专著形式的课程成果请于
新教育研究院
新教育基金会(江苏昌明教育基金会)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新教育分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